写在梳邦. 无题


从学院出来到踏入社会工作, 再从工作岗位回到大学, 再毕业回到职场, 我陆续搬了几处住所, 换了好几个房间.

住在租来的房里, 整间屋子只有房间是全权属于自己的.

这样的感觉难免有点孤僻, 也有点自闭.

尽管每间租来的房间各有特色, 但里头的装饰六年来都没有太多的变动.

那是种依偎的熟悉感甚至亲密感. 在离乡的城市里, 人需要制造并抓住一些能抚慰自己的东西.

也许是一首歌, 一本书, 一种味道, 一张床单, 一壶茶, 一个人, 抑或一个信仰.

这是必要的吧. 在喧哗的城中, 你务必抓住一些什么, 才不至于飘零在半空中.

当然, 偶尔落单时, 还是会孤独得说不出话来.

当然, 偶尔在听电台时仍会幽幽诅咒这城市的肤浅.

而在驱车穿过华灯初上的城市时, 却总是一次一次惊艳于它的璀璨. 心又开始动起来, 开始难以置信自己身在大城的骄傲中.

就算肤浅, 仍不舍得离开.

这就是留了我六年的原因吗?

在感觉熟悉却陌生的地方, 我抽不出自己.

是对霓红的贪恋, 还是一种社会性的肤浅?

是对寂寞的迷恋, 还是为了实现昔日的向往?

满天星斗还留在乡下.那样的星斗, 在这里, 我偶尔发现过.